肖翠平律师亲办案例
熟人借款无借条,录音作证获支持
来源:肖翠平律师
发布时间:2015-12-22
浏览量:738

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。但我们在生活中往往因为亲友借钱,数目不大,就没有写下借条,也没有见证人或留下相关证据。这常常导致借钱者赖账不还,而借出者讨要无门。律师提醒,民间借贷中还是应书写正式的书面借条,提供资金尽量通过转账方式,避免现金出借。如果是大额借款,还应签订借款抵押或保证合同。

借钱要打借条可以说是现代社会中经济往来的常识,可是因为“面子”思想的作祟,胡某在借钱给邻居王某之后却没有让对方打借条。原本想着关系好,王某应该会按时还钱,可真到收债时,王某却不再承认借了胡某的钱。还好胡某在与王某交流时录了音,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。

关系好邻居借钱没打借条

胡某与王某是上下相邻楼层邻居,也是朋友,两家人关系比较好。2014年1月,王某因资金运转困难向胡某借款1.8万元。因为此前王某向胡某借过钱,也按时还上了,所以胡某就爽快地答应了。借给王某钱后,王某并没有向胡某书立借条,碍于情面,胡某也没有主动要求打借条。

2014年8月,胡某、王某两家人因饮水问题发生纠纷,两人关系也日趋恶化。由于关系变得不好了,胡某多次找王某要求写个借条,但王某一直不向胡某出具借条,也不偿还借款。

虽然没有借条,但胡某用手机将双方的交谈内容进行了录音。

随后,胡某便向法院起诉,要求王某偿还借款。

打官司录音为证获法庭支持

庭审中,双方围绕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了激烈的辩论。针对胡某的诉讼请求,王某辩称虽然借过胡某的钱但钱已经还了,现在胡某主张还款,应提供借条。

胡某没有借条,却当庭提供了一份录音资料,该录音资料中王某口头承诺每年偿还6000元,并分3年偿还借款共1.8万元。王某虽然认为录音资料存有疑点,但还是认可此录音是他与胡某间的谈话。

法院审理认为,王胡二人是同一楼的邻居关系且借款金额不大,双方碍于情面没有打借条,客观上存在口头借款的可能性;胡某提供的证据音质清晰且无疑点,也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,应当予以采信;王某认为胡某提供的视听资料存有疑点,但他当庭自认视听资料是其本人与胡某间的对话言语,且未能提供确实、充分的相反证据予以反驳,故王某应当对其反驳的事实承担不能举证的法律后果。法院最终认可了此份录音证据,判决王某偿还胡某的借款。

录音证据要发挥证明力:

录音证据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;录音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,如采取暴力、胁迫、非法拘禁、窃听等;录音证据要证明没有被剪辑和伪造;录音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判决依据;录音证据的证明力较低。

律师说法


并非所有录音都能被认可,录音证据要发挥证明力,还需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:

第一,录音证据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,包括个人隐私等;

第二,录音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,如采取暴力、胁迫、非法拘禁、窃听等;

第三,录音证据要证明没有被剪辑和伪造;

第四,录音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判决依据,必须与其他证据一起形成证据锁链,才可以发挥证明力;

第五,录音证据的证明力较低,如果王某予以否认并提供其他证据予以反驳,录音证据难以发挥作用。

正是因为录音证据不能单独使用,李某某提醒,民间借贷中还是应书写正式的书面借条,提供资金尽量通过转账方式,避免现金出借。如果是大额借款,还应签订借款抵押或保证合同。更不要为了片面追求高额利息回报而借钱,殊不知你盯住别人的高额利益,别人盯住的是你的本金,可能最终导致本金利息都收不回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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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肖翠平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新疆鼎卓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6501*********8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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